山西省大同市渾源縣個體涂料廠土鍋爐爆炸事故
(一)事故概況
2002年5月29日17時20分,大同市渾源縣個體(臧某)涂料廠發(fā)生一起土鍋爐爆炸事故,造成1人死亡,2人輕傷,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0.15萬元,間接經(jīng)濟損失5萬元。
該廠使用一臺自制小型蒸汽鍋爐發(fā)生爆炸。噴出的汽水將正在鍋爐旁作業(yè)的業(yè)主及其雇工胡某燒傷。爆炸鍋爐飛出24m落地時,砸在正在院內(nèi)鋸鋼材的1名工人頭上,當即死亡。后鍋爐再次彈起,又飛出7m后落地。安全閥在距原鍋爐安裝地點8m處找到。鍋爐爆炸后,其背后的圍墻被沖擊波推倒,碎物飛出36m遠。左側一房間木制門窗被震壞散落(見圖2-1-40-1)。
破裂口起于下腳圈鍋殼與爐膽連接部位(爐門正對面背后,改造部分與原鍋殼對接處左下面根部)焊縫處,爆炸后環(huán)向焊縫向前(即向左)沿焊道擴展撕開裂口660mm,?。ê穸葹?mm)厚(厚度為4mm)不一的鍋殼兩鋼板之間的縱焊縫從下腳圈到上部封頭全部裂開,下腳圈環(huán)焊縫除剩320mm外,其余全部破裂。周長為1980mm的橢圓形鍋殼的上部焊縫(鍋殼與封頭連接處)被炸全部脫離本體;最近處80mm,最遠處超過1100mm。經(jīng)現(xiàn)場檢查,鍋爐主汽管截止閥在爆炸前已關閉(見圖2-1-40-2)。
該鍋爐由王村礦機電科工人晉某于1999年自行設計、制造。1999年夏,晉某將此鍋爐售給吳某。吳某轉賣給臧某后,又出面聯(lián)系李某和黃某對該鍋爐進行改造、安裝。李某將鍋殼由圓形改為橢圓形。黃某在鍋殼上開孔,裝上了安全閥、壓力表和水位表。這樣,就將一小熱水爐改成了小蒸汽爐。2001年年底,該鍋爐投入使用,由臧某本人自行操作(無證)。蓋鍋爐沒有經(jīng)過檢驗,也沒有辦理過注冊登記手續(xù)。
(二)事故原因分析
1.嚴重違反有關規(guī)定,在沒有任何安監(jiān)機構批準的情況先,擅自設計、制造、改造、安裝、使用自制鍋爐,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2.先天性缺陷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,主要有:
?。?)結構不合理,下腳圈(為L形)采用角焊結構,且在鍋殼與爐膽之間用1根10mm粗的圓鋼和兩塊4mm厚的鋼條作填充物,填充物放好后從下部外表向上敷焊。堆積焊肉最厚達3mm,后在改造中,為了增加水容量,將圓柱形鍋殼改為橢圓形(爐膽未動),即在爐門對面背后切去長1080mm、寬490mm的一塊鍋殼,在切口處左右兩邊分別鑲嵌了兩塊長1080mm、寬250mm、厚3mm的薄鋼板,之后將切下來的原鍋殼(厚4mm)加上去予以施焊,在4條縱焊縫中,有兩條屬于搭接,搭接寬11mm,只焊接3mm,其余8mm未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