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造成冒頂事故
不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造成冒頂事故
(一)事故經過
2005年11月,××隊在510打切眼,中班班組長何××帶領6人在迎頭施工,在切割完窯后,何××帶著劉××進入迎頭進行找頂,找完頂看著頂板很好,在沒有前移前探梁支護的情況下,就進行打錨桿眼,在打完第二個頂部錨桿眼退釬子時,突然冒落一塊長500mm、寬300mm、厚250mm的煤體,將劉某的胳膊砸傷。
(二)事故原因
1、沒有及時前移前探梁,空頂違章作業(yè)是造成這次冒頂傷人事故的直接原因。
2、安全責任落實不力。跟班副職走動式管理不到位,迎頭空頂不使用前探梁,沒檢查,沒制止。
3、班組長何××帶頭違章指揮,違章作業(yè),不按規(guī)程施工。
4、工人安全技術素質低,自主保安能力差。
5、工區(qū)現(xiàn)場安全管理不到位,對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深。
(三)接受教訓
這是一起因不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造成冒頂傷人的事故,應接受以下教訓:
1、這是一起班長違章指揮在先集體違章在后的典型案例,在施工現(xiàn)場應吸取其自主保安意識差,“三乎”思想嚴重的深刻教訓。
2、工區(qū)管理人員應加大現(xiàn)場巡查次數(shù),防止巡查漏洞。在平時組織的安全學習中應注重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。
(四)防范措施
2、轉變班長的職能,切實發(fā)揮好帶頭按章作業(yè)的作用。
3、加大副職走動式管理力度,對不良的行為要及時制止,堅決杜絕違章作業(yè)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