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礦典型水災事故案例(37例)
煤礦典型水災事故案例(37例)
1、某礦與一年代已久的隱蔽枯井相鄰。雨季期間,降雨量增大,且過于集中,降雨通過隱蔽枯井突然灌入本礦井。
2、某礦對老巷水估計不足,在上山上部迎頭淋水明顯增大的情況下,沒有嚴格按照“有疑必探、先探后掘”的原則進行施工,也未及時撤人,而是冒險進行掘進施工,發(fā)生透水事故。
3、某礦非法越界開采煤層防水煤柱,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頂板冒落后與漏填礦坑坑底直接聯(lián)通,導致露天坑內的積水、泥沙潰入井下。
4、某礦主副井筒保護煤柱被采,井筒處于應力集中帶,井筒冒頂時有發(fā)生,在處理第一次冒頂時,再次冒頂潰水將處理人員埋住,在隨后的搶救人員中再次發(fā)生了第三次冒頂潰水,致使多人死亡。
5、某礦擋水墻沒有按照技術規(guī)范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,強度不夠,導致承壓水鼓穿墻腳。
6、某礦越界進入老窯區(qū)開采,導致老窯積水涌入井下,形成透水事故。
7、某礦在老巷積水未排完、重大安全隱患未消除的情況下,繼續(xù)掘進至與老巷重疊處,因兩巷間煤層的厚度不能抵抗老巷內積水的壓力,導致透水事故的發(fā)生。
8、某礦大量出煤,超強度開采,致使防水安全煤柱抽冒,導通上部采空積水潰入工作面。
9、某礦周邊煤層積水老空區(qū)不明,礦長違章指揮工人越界開采,未采取有效的探放水技術措施,放炮打透老空區(qū),導致透水。
10、某礦周圍廢棄小窯多,且互相連通,窯內存有大量積水,礦方未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;雨季連降大雨,地下水水位迅速升高,壓力急劇增大,鼓穿殘留煤柱,瞬間大量積水突然涌出,潰入井底,造成水害事故。
11、某礦掘穿張裂性斷層水,涌水速度快,靜蓄水量大,突發(fā)性強,破壞力大,作業(yè)人員缺乏地質、水文和突水前兆知識,預防措施不力,導致發(fā)生突水特大責任事故。
12、某礦巷道布置上未按規(guī)定留足水平采區(qū)的安全隔水煤柱,雨季降暴雨,大量地表水滲到井下,加大水平采空區(qū)巷道的水量及水壓,發(fā)現(xiàn)透水預兆后,雖然停止作業(yè),但未采取防突水措施,煤柱被水浸泡以后變得松軟,受水量、水壓作用造成水害事故。
13、某礦在副井運輸大巷向西掘進時,明知接近臨礦老空區(qū),但未制定和采取探放水措施,事故當班運輸大巷掘進工作面出現(xiàn)明顯透水預兆,仍指揮工人冒險作業(yè);掘進工作面煤壁受爆破震動,產生導水裂隙,導致老空水潰出,造成透水事故。
14、某礦掘進工作面現(xiàn)場操作人員技術素質低,缺乏安全知識經(jīng)驗。打眼過程中,已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透水預兆,不但不向有關部門匯報,而且自作主張,冒險放炮造成透水事故。
15、某礦地面防汛工作薄弱,排水工程檢查和估計不足,對地面河流上游河床堆積物未及時清理,采區(qū)地表塌陷區(qū)未及時回填處理;降雨量過大,涵洞被上游沖來的燒柴垛堵塞,泄水斷面小,洪水漫過河堤,向塌陷區(qū)涌,井下舊巷被沖塌與工作面連通,造成透水事故。
16、某礦水文地質不清,技術管理失控,未嚴格執(zhí)行探放水的有關規(guī)定(在開拓前方承壓的含水層時沒有采取探放水措施),石門迎頭底板下隔水巖柱厚度小,承受不住水壓,造成透水事故。
17、某礦地面塌陷坑未在雨季前進行回填,防水隔離煤柱尺寸不夠,降雨量過大,漫入塌陷坑,造成透水事故。
18、某礦某掘進工作面測量誤差,貫通采空區(qū),造成透水事故。
19、某礦某采煤工作面支護強度不夠,引發(fā)冒頂,造成裂隙水透水事故。
20、某礦防水閘門設計不完善、不切合實際,對底板巖層的結構和特性不了解,未采取相應的措施,造成水閘門突水事故。
21、某礦水文資料不清,對頂?shù)装甯缓規(guī)r及裂隙條件未作調查分析,也未對含水豐富的頂?shù)装暹M行排水、疏干和降壓措施;井下排水設施不完善,工程質量差,沒有堅持探放水原則,造成溶洞突水事故。
22、某礦掘進工作面頂板破碎、淋水增大、煤質松軟的情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