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外VS國內并購估值:為啥老外都算 EBITDA,咱們卻死磕 PE?
轉載。
這問題,真不能算是個例。幾乎開并購研討會,都會有人揪著不放。
說實話,剛開始做并購那幾年,我也被這倆指標繞得頭大。直到經(jīng)手過一個差點 “看走眼” 的案子,才徹底明白:這根本不是 “用哪個指標” 的小事兒,而是藏著對 “并購本質” 的理解鴻溝。
老外算的是 “生意值多少錢”,咱們常算的是 “股票值多少錢”。
先拋個結論:歐美買家和國內買家,對 “并購到底買啥” 的理解,從根上就不一樣。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:
一家公司要賣,老外的算法是 “三步走”:
先算這家公司的 “企業(yè)價值(EV)”,通常是用 EBITDA(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)乘以行業(yè)倍數(shù),比如 10 倍 EBITDA,算出這門生意本身值多少錢。 再減去公司的負債、加上現(xiàn)金,得到 “股權價值”。 最后根據(jù)股權價值,確定收購價格。
而咱們這邊呢?大多是 “一步到位”:
直接看凈利潤,給個 PE 倍數(shù)(比如 10 倍 PE),凈利潤 1000 萬,那就喊價 1 個億。簡單直接,一目了然。
那么,這兩種算法,差在哪兒?
說白了,老外先算 “這門生意值多少錢”,咱們先算 “這家公司的股票值多少錢”。
就像你買一套二手房:
老外先算 “這房子本身值 500 萬”(不管房主欠了多少房貸)。
你說哪種算法更容易踩坑?
死磕 PE,可能把金子當石頭扔了
A 公司和 B 公司,都是做精密零部件的,業(yè)務模式幾乎一樣。當時兩家都在談出售,報價出來后,好多人都覺得 A 公司更劃算。
單看 PE,A 公司 10 倍,比 B 公司的 12 倍便宜,凈利潤還更高。
但如果算的是另一筆賬,算企業(yè)價值(EV):
A 公司的企業(yè)價值 = 報價(股權價值)+ 負債 = 1 億 + 5000 萬 = 1.5 億。
再看兩家的 EBITDA(假設 A 公司 EBITDA 是 1500 萬,B 公司是 1000 萬):
這么一算,差距瞬間縮小了。更關鍵的是,A 公司那 5000 萬負債里,有 3000 萬是一年內到期的短債,接手就得還;而 B 公司的負債基本是長期低息貸款,壓力小得多。
所以,如果B 公司通過優(yōu)化負債結構,凈利潤可能會穩(wěn)步增長;而 A 公司被買家接手后,光是還短債就抽走了大量現(xiàn)金流,業(yè)務擴張可能就跟不上。
你看,只盯 PE,就像買房子只看房東當初花了多少錢,不看房子現(xiàn)在值多少錢、欠了多少貸。 這種算法,有時候確實有點兒片面?
為啥 EBITDA 比凈利潤更 “靠譜”?
有人可能會說:PE 多簡單啊,凈利潤乘以倍數(shù),一眼就明白。EBITDA 又要加回利息、稅、折舊、攤銷,多麻煩?
麻煩,恰恰是因為它更接近 “生意的真實盈利能力”。
凈利潤這東西,太容易被 “打扮” 了
而 EBITDA,相當于 “不考慮融資方式、不考慮會計政策、不考慮稅收優(yōu)惠” 的利潤。它直接反映:這家公司靠主營業(yè)務,到底能賺多少錢?
就像兩個人開店:
單看凈利潤,甲店更高;但算 EBITDA(甲店 50+20=70 萬,乙店 40 萬),甲店的真實盈利能力其實更強。
并購買的是 “能持續(xù)賺錢的生意”,不是 “一堆會計數(shù)字”。這就是為啥老外更認 EBITDA,它能穿透各種 “財務修飾”,直接摸到生意的骨頭。
這幾年看了太多國內企業(yè)的并購案,真心覺得:咱們對 PE 的執(zhí)念,該松一松了。
不是說 PE 不能用,而是不能 “一把尺子量到底”。尤其是這幾種情況,死磕 PE 必栽跟頭:
- 重資產行業(yè)
比如制造業(yè)、基建,折舊攤銷極大影響凈利潤,不用 EBITDA,根本看不出真實盈利能力。 - 高負債企業(yè)
凈利潤被利息吞噬,但主營業(yè)務可能很健康,比如一些周期性行業(yè)低谷期的企業(yè)。 - 跨境并購
不同國家的會計政策、稅收規(guī)則天差地別,凈利潤沒法直接比,EBITDA 才是 “通用語言”。
說到底,并購的本質是 “買生意”,不是 “買股票”。買生意,就得看:
這些東西,PE 給不了你答案。
最后說句掏心窩子的話
并購這行干久了,見過太多因為 “算法錯了” 而毀了的好交易。
不是老外多聰明,而是他們更明白:并購的核心是 “買未來的現(xiàn)金流”,不是 “買過去的凈利潤”。
下次再看并購項目,別上來就問 “多少倍 PE”。先問一句:“它的 EBITDA 是多少?企業(yè)價值怎么算?”
多問這一句,可能就避開了一個大坑。